為積極回應群眾訴求,切實整治廣場舞噪聲擾民頑疾,規范轄區群眾性文體活動秩序,保障群眾正常生活、休息權益,近期,縣公安局聚焦民生痛點,扎實開展廣場舞噪聲擾民專項整治行動,依法從嚴處置違法行為,取得良好整治成效。
5月15日,縣公安局發布《關于依法開展噪聲擾民專項整治行動的通告》,明確文體健身活動噪音管控標準和行為規范,明確違法擾民處置依據,向社會釋放從嚴整治、常態治理的鮮明信號。
通告發布后,盱眙縣公安民警立足轄區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開展常態化巡查勸導工作,深入奧體中心、大劇院、龍眼公園和五墩廣場等健身活動點位,面對面宣講噪聲污染防治、治安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耐心勸導健身群眾自覺控制音響音量、合理規劃活動時間,積極倡導文明健身、靜音健身理念,引導群眾自覺遵守公共秩序。
但是在持續宣傳引導、反復勸導整改的前提下,仍有個別人員漠視公共利益、拒不遵守整治通告要求,違規開展高音量健身活動,擾民問題持續存在。5月21日晚,縣公安局經濟開發區派出所依法對噪音擾民違法行為人進行傳喚調查,規范開展取證工作,固定完整違法證據。
結合查實的違法事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5月25日,縣公安局對違法行為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這是盱眙縣本次廣場舞噪音專項整治行動作出的首張罰單,亦是2026年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施行以來,縣公安局首例針對噪聲污染開出的行政處罰。
此次查處既是對個別違法行為的嚴肅懲戒,更是面向全縣廣大市民的集中警示教育。公安機關在此提醒,健身娛樂活動必須遵守社會公德和法律法規,不得侵擾他人正常生活,自覺做到文明有序健身,共同維護整潔、安靜、和諧的城市人居環境。
下一步,縣公安局將建立常態化長效治理模式,持續加大傍晚、夜間高發時段巡查管控力度,對屢教不改、反復擾民的違法行為堅持零容忍、嚴處罰。同時堅持疏堵結合、共治共建,常態化開展普法宣傳,高效處置群眾投訴舉報,持續優化城市公共環境,切實提升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訊員:鄭晨)